“我滴老家,哎就住在这个镇,我是这个镇里土生土长的人~
别看镇子不咋大呀,有山有水有树林~
邻里乡亲挺和睦老少爷们......”
镇郊,学艺归乡,腰间挎着打刀的蓝发青年正哼着接地气的歌,脸上挂着归乡时特有的幸福笑容,看上去像个阳光开朗大男孩。
“山姆大叔!”
“噢,是兰瑟啊,你小子知道回来了?”
被称做山姆的镇民先是愣了愣,才将这个高大强壮的年轻人与自己记忆中稚嫩的少年叠加,“你说你到东国学手艺,学到了吗?”
兰瑟想起师傅对他说的【你练得很好,以后不要再练了,快回家去吧。】的赞许,对着山姆点点头:
“当然。以后的镇子,就由我来守护!”
兰瑟自信满满地回答。
“回来好啊,回来好。小伙子一眨眼都长这么大了。”
老山姆笑眯眯地拍了拍兰瑟结实的大臂,“你家年前起了新屋,你还不知道吧?快去看看吧。”
“好嘞。”
少年按着自己记忆中回家的路,他走的时候,路都还是破破烂烂的,现在焕然一新,都换成了平整的岩板。那个搜刮民脂民膏的胖领主也算是少见地做了好事。
他抚着刀柄,蓝眼睛中翻滚着不知名的情绪。
“就让他多活两天吧。”
他如此自言自语道。
当兰瑟路过一幢院子时,里面飘出一股血腥味引起了他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