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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戈道:“有多少人。”

“……五百余众。”

卫戈挥手让他退下,对林晗道:“我去去就回。”

他们身旁连五十人都没有,对面五百,多过十倍。林晗的心悬起来,忙道:“我们绕路吧!”

卫戈笑着摸摸他的脸:“相信我,等我回来。”

初生牛犊不怕虎,林晗怕他玩火自焚,一时间提心吊胆,方想再劝,却见卫戈骑上白马,指挥麾下列阵行进。燕云骑兵分成两股,排成雁形阵队,好似一把锋锐的剪刀,割破无垠的荒原。

雁阵呈“人”字形,一头尖,一头分岔。尖的那头负责引领整队骑兵冲锋,非悍勇之人不可当。卫戈从随行中挑出一骑,和他一同领军冲杀,临行时朝林晗挥挥手,再指了指烈日炎炎的草地。

林晗读懂了他的唇语,还是那句“等我回来”。

白马行军神速,静默地飞驰而去。眨眼间,骑兵的身影就消失在起伏的草浪中。卫戈不让他乱跑,连马也没给他留。林晗心心念念地眺望着远方,眼睛被阳光刺得发痛,肌肤好似火烧。

他几乎瞬间就后悔了,拼命地跑出去,追着地面的马蹄印。他的冷静自持被汹涌而来的心潮击得粉碎,脑海中空茫而混乱。

先前还训斥卫戈,原来他也一样,满脑子私心情爱。

林晗不停地追赶,耳旁回荡的不再是风声,而是自己急促的喘息。干燥的风灌进口鼻,喉咙中逐渐泛出血腥味。烈日当头,他的影子随着太阳移转。不一会,大地上闷雷阵阵,四面八方涌起骇人的震颤。

风中弥漫着浓重的血气,林晗攀上一座突起的小山丘,矮身在草丛中,努力平复着呼吸,远眺前方的战场。

他来得不凑巧,战斗已近尾声,地上黑压压一片尸体,草地中蜿蜒出道道血河。尸堆后面,两方骑兵缠蛇一般呼啸回环,时而并行,时而交错,看似跑得杂乱无序,实则暗藏玄机。

林晗凝神盯着敌军中隐现的白马骑兵,可惜隔得太远,看不清他们是如何作战的。在他眼中,燕云军仿佛是牵着敌军兜圈子,一环紧跟着一环,不断绕至敌骑左后侧,然后如风般追击上去,看准时机挥刺长枪。

枪尖过处,敌骑立时被挑下马,竟毫无还手之力。五百轻骑渐渐被银蛇似的燕云军蚕食殆尽,谁输谁赢再明显不过。他们军心已散,斗志耗尽,此时慌不择路,只管逃命,卫戈却不打算放过,率军紧追不舍。

高远的天空中逐渐聚集起众多秃鹫,凄惨的鹰唳不绝于耳。旷野间兀地响起几声鸣钲,林晗立时站起身,朝着白马奔去。

卫戈身前几道溅洒的血迹,不经意望见熟悉的人影,立时领着铁骑回程。

“不是让你等我回来吗?”卫戈高声道。

林晗捂着胸口站定,喘个不停:“万一你回不来呢?”

卫戈大笑两声,纵着马,倏忽间到他跟前,轻声道:“可不许咒夫君。”

“来,”他朝林晗伸出手,眉眼温柔,“上马,我们回宛康。”

林晗盯着他襟前护甲,喃喃道:“都是血。”

卫戈瞅了瞅伸出的手,在那白马颈上擦去鲜血,惹得马儿一声长鸣。

“走吧,在外不便清洗,只能委屈含宁一会了。”

林晗失笑,后知后觉地摇摇头,想告诉他会错了意,他高兴都来不及,怎会嫌弃他身上的血。

想当初他在灵州,曾经就许过要把卫戈培植成大将军的愿。哪成想卫戈给了他个天大的惊喜,让他这么快就如愿遂心。

卫戈还这么年轻,就展现出如此卓越的才能,不是一句天赋异禀就能概括的。能在他的年纪反杀十倍敌军的,后来哪个没有名垂青史。

这真真是前途无量。而卫戈却对名利不甚在意,他好像什么都不想要,顶多就是……太喜欢他了点,面对他的时候老像个小孩,满脑子含宁,还爱叫他媳妇,说几百次都不听。

第133章 蜜糖酥山

他覆上卫戈的手,借力上马,二人同乘一骑,骏马飞驰过草原。

日头正烈,茂盛的野草好似翻滚的铜水,随着太阳西斜,逐渐镀上层晃眼的胭脂红。

到最后,月出山川,潮涌荒原,驰骋的骑兵掠过草原,踏上烟沙浮动的戈壁,尘屑宛如飘逸的银粉,几列战马在月下显得漆黑。

巍峨的宛康城遥遥在望,城阙后是苍茫静默的山峦。将近立夏,边塞天气炎热,到了夜晚,暑气仍不见消退。燕云军落宿在官驿,世子的人马还没到城门,便有官员领着属下相迎。

宛康富庶,驿站也跟别处大不相同,修葺得宽广豪奢。塞外城池没有宵禁,街衢里坊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林晗在马上望了望驿馆的门楣,只见四个鎏金大字,一看便知是新近换上的。

馆驿巡官俯首一拜,将一众燕云军请进下榻处。卫戈手执缰绳,顿首与他见礼。林晗翻身跃下马,问道:“公主在何处?”

卫戈:“公主住在城中新月居,派了专人护卫。”

林晗点点头。新月居是永熙公主出嫁前修建的别馆,永熙公主和亲后,那地方空置了几十年,终于等到下一位居客。

馆驿早就准备好了居室。林晗走进屋子,屋里燃着蜡烛,两个仆婢正搬来食案摆饭。房间屏风后烟雾缭绕,想是备好了洗澡水。

他在外许久,逐渐习惯亲力亲为,便把人都屏退。案上荤食烹煮简单,大块的肉,滋味淡薄,热气腾腾。林晗坐下吃了两口,热得满头大汗,想着颠簸一路,先前又欢爱几回,身上难免黏糊糊的,就起身关门,先去沐浴。

洗到一半,他隐约听见房门被人打开,卫戈叫他两声。林晗没应,他便在烛火下站了会,转身走了。

林晗收拾齐整,换了身干净的薄衫,浑身被水汽蒸得温暖无力。他这会腹中饥饿,回到案前用饭,低头一瞧,漆木桌案上空空荡荡,哪还有饭食的影子,全被卫戈拿走了。林晗无奈,出门找人,迎面碰上两个燕云军,还没等他开口询问,两个将士便笑呵呵地和他打招呼。

“公子在找世子?”

林晗问:“他人呢?”

其中一个军士俯首拜道:“世子出门去了,已走了有一会。”

林晗怔怔地转身,朝房门迈出两步,又转头道:“那饭呢?”

两个将士面面相觑,迷瞪瞪的。林晗一撩袍摆,便打算外出看看,顺道买些吃食。燕云军却不放他走,非让他回屋等着卫戈回来。

林晗饥肠辘辘,靠在卧榻上翻书。馆驿书柜里摆了本《灵素咏真集》,不知是哪位文人所撰,记述了崇庆年间到显历年间百余首诗歌。其中有首他瞧来眼熟,仔细一读,果然是出自裴信之手。

那时裴信还没做官,奉诏侍宴芙蓉池,在宫宴上当着诸多王公大臣,挥毫写成一篇千字长赋。皇帝阅后赞赏至极,再出五个考题,要他写诗。

前四个题目裴信援笔立就,唯独最后一题,他思索了很久,最终踟蹰地落笔。

那题名为“国士”,孝哀皇帝看后颇为不解,便问裴信:“诗中并无典故,爱卿写的是哪朝国士?”

裴信不卑不亢地答:“臣写的是我朝中人。此人正在芙蓉池畔与陛下答问。”

皇帝抚掌大笑,对着一旁的燕国公道:“你这个小儿子可了不得。将来必是人中龙凤。”

皇帝高兴,众人纷纷喝彩。热闹的宴席上,唯独裴信神色平静,沉稳到了麻木的地步。

林晗幼时就读过裴信写的诗文,其中有一句至今记忆犹新。

临云摘北斗,万里策长风。

翩翩少年,胸怀凌云壮志,手握星辰为鞭,驱驰长风作驾,踏破万里江山。

无论他是何出身,如此豪迈的气度,怎能不引人倾慕。

林晗默默地想,怎能不引人倾慕。

他陡然一阵烦乱,攥紧书册,起身塞进柜中。门扉吱呀一动,室内响起轻健的脚步。他探头一看,卫戈捧着食盒回来,垂着眼睛,心事重重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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