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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过于闻名,百味绝位于黎城的城中心,修建的是几座高大的殿宇。也正因为过于闻名,时常缺些差役跑腿。

“你走吧,我们不招小孩儿。”

管事自然更喜欢跑得快,体力旺盛的年轻人。像魔鳞凡这种六岁小孩是童工不说,看起来也弱不禁风。

但实际上,魔鳞凡是魔族,尽管只是六岁,身体就已经达到强到变态的程度。

“您先别急着拒绝我,我天生过目不忘,熟知城内各方街巷路线,能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地点。而且别看我人小,跑起路子来鬼得很。希望您给我一次表现的机会,到时候不满意再赶我走。”

“对了,表现的期间我可以不收您的钱。”

魔鳞凡精致的脸蛋笑起来特别讨喜,说的话思维逻辑清晰,让管事一时找不到方式拒绝。

如此年纪的小孩不读书,出来务工,看样子家中也有难处。看他牵着一个三岁的小娃娃,又是独自一人带弟弟。真是可怜……

而且反正试试又不会损失什么,说不定也能让他俩有口饭吃。

管事心地善良,最后挑眉说道:“行吧,明天你过来。”

“谢谢您通融。”魔鳞凡如沐春风的笑着,看得管事也随之一笑。

魔鳞凡最后牵着阿卿回了家,他反手关上门,抱着阿卿走向厨房。

“阿卿,知道哥哥今天带你去的地方是哪里吗”魔鳞凡娴熟的揭锅做饭,一般乔姨在外工作,就由他做些简单的饭菜将就吃。

卿长眠微微叹气,魔鳞凡做饭一般,会做的菜也单一,完全不及殇歽。他都有点吃腻了。

阿卿思考了好一会儿,摇摇头。

魔鳞凡捏了捏阿卿的脸颊,说道:“以后哥哥会去那里跑跑腿,给你赚点零食玩具钱,好不好”

乔姨偶尔会给他们买些零食和玩具,魔鳞凡是活了一千多年的魔族,心智成熟,对这些东西已经完全不起兴趣。

但阿卿则不同,他终归是一个三岁的凡人小孩,看见稀奇玩意儿开心得很,爱不释手。

除了哥哥,他最喜欢的就是零食玩具了。

“好!好!好!”阿卿一听到有玩具和零食,高兴得手舞足蹈。

但奇怪的是,卿长眠在第二天的时候,看见魔鳞凡一直陪着阿卿呆在家。按理来说,魔鳞凡不是应该去百味绝表现吗

……

百味绝的管事看见魔鳞凡到的时候,并没有多说什么。他招了很多的杂役来跑腿,魔鳞凡是年纪最小的,也是最不起眼的一个。

一般点餐的客人距离尚远,则会动用人马,而距离较近则靠杂役腿力。

管事带着魔鳞凡去了百味绝的后厨,解释说:“百味绝的大多数客人都是亲自来店中用餐取餐,可是有部分客人因为自身的繁杂事务或其他原因,提前点餐,让我们随后送过去。”

“你年纪小,我就不让你跑太远的地方。这是你今天需要完成的任务,限时半日,倘若半日无法完成,那代表你不适合做我们百味绝的杂役。”

魔鳞凡接过管事的纸张,“如果我提前做完了,那我就可以来百味绝做杂役吗?”

“当然。”

魔鳞凡闻言点了点头,便按照纸张开始跑腿。

魔鳞凡熟记了黎城的所有大街小巷的路线,他就算闭着眼睛,也能以最快的路线到达目的地。

正好,他打算早点干完,好回去带阿卿。因为这次的表现关乎他的留存,他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

带着阿卿一起跑腿,终归有所不便,所以他就变幻了一个替身去陪阿卿。

待他稳定下来后,则可以带着阿卿一起,慢一点也没事。因为他再怎么慢,也绝对不会比人类慢。

魔鳞凡跑腿速度极快,跑的又是最近的路线,但他还是压制了自己的真实速度,毕竟太快了会引起人怀疑。他不消片刻就能送餐到位,完全不费吹灰之力。待他跑完那张单子,时间不过才三个时辰不到。

百味绝的管事看见魔鳞凡拿着点餐主签满字的纸张过来时,神情震惊至极,“你……你小子……跑完了”

他今天给了所有杂役一张纸张,纸张上的地点少说也有十几二十处。其他人可能才跑完一小半,魔鳞凡却已经跑完了!

虽说他刻意整理了一张稍近的单子给魔鳞凡,但按照正常年轻人的速度,大概也需要半天时间。就算每次都是精准的以最快路线去跑,那也至少得花小半天。

问题是魔鳞凡只有六岁,跑起来的速度竟然超过了那些二三十的年轻人,仿佛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魔鳞凡当时说自己跑起路子鬼得很,看样子完全没撒谎。

管事拿单子仔细来回观看,确实跑完了。

“这……这是我能……达到的最快速度了。”魔鳞凡断断续续的说着,故意在管事面前大口喘气,面红耳赤的好像剧烈奔跑过。

并不是最快。他能更快,但那就变成恐怖故事了。

管事看这小孩一脸的严肃认真,又是个没书读的孩子,昨天还带着一个看起来不过两三岁的小孩,可能是无家可归的兄弟俩。

“你做的很好,以后跑慢点,别这么拼命。”管事语气怜惜的拍了拍魔鳞凡的背脊,给他顺顺气。

魔鳞凡故作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问:“那我可以来干吗?”

“当然,你以后得空就可以来跑跑腿。”

管事点头回答,又说:“对了,昨日我看你带着你弟弟,如果不方便,以后也可以让他呆在百味绝玩。”

“你若不想做杂役跑腿,想更多的陪你弟弟,你也可以选择在百味绝的后厨打打杂,洗洗碗或者洗洗菜,后厨也忙得不可开交。”

“谢谢您。”

……

阿卿正低头揉搓黏糊糊的泥巴,听见了身前有动静,这才看见一身干净整洁的魔鳞凡。

卿长眠一愣,阿卿或许没察觉,刚刚的魔鳞凡揉完泥巴,手上全是些泥。如今眼前的魔鳞凡身上整洁,并不是之前的魔鳞凡。

说是去上个厕所,实际上人都换了。看来是分身。

难怪他看魔鳞凡带着阿卿呆在家也不出门。

第一百零七章 阿卿只要哥哥

“哥哥。”

阿卿咯咯笑着,脸上、手上和身上全是脏兮兮的泥巴。

魔鳞凡眉眼一弯,伸手擦了擦阿卿脸颊上黏腻的泥,“阿卿,明天陪哥哥一起去玩好不好”

阿卿眨巴眨巴眼睛,呆呆的点头说:“玩,好!”

于是从第二日开始,魔鳞凡就开始带着阿卿一同去百味绝。

一般乔姨出门干活,会在晚餐前回家。魔鳞凡和阿卿也差不多在相同时候回家。

管事考虑到两个小孩不容易,小小年纪还跑出来干活赚钱。所以就多数时候将魔鳞凡安排在后厨干活,帮忙做做洗菜洗碗这些轻巧一些的活干,而且也方便魔鳞凡带弟弟。

但是百味绝点餐人数过多,杂役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魔鳞凡就需要去跑腿,近的地方他会背着阿卿去,稍远的地方他则让阿卿乖乖待在后厨等他。

久而久之,魔鳞凡和阿卿竟然与百味绝后厨的烹饪大师们熟络了起来。

“阿卿,想吃这个鸡爪吗?”张大师得空的时候就会抱着阿卿,乐此不彼的进行投喂。

阿卿虽然人傻傻痴痴的,但目前年纪小,看起来并不明显,在他们这些大人眼里,就是一个有点笨笨的乖孩子。

阿卿只在魔鳞凡面前会流露出任性的一面,面对陌生人他不敢说话,最初的时候,后厨的烹饪大师们怎么和他套近乎都套不近,阿卿闷着个脑袋直直的看着他们,不敢说话也不敢动,跟个小呆瓜一样。

渐渐的,阿卿被各位烹饪大师用各色美食所贿赂,他虽然人小还痴呆,但是终归是个小吃货,看见好吃的就挪不动腿。

魔鳞凡刚跑完腿回来,就看见张大师用鸡爪贿赂阿卿,阿卿两眼放光,口水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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