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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带着滕欢高高兴兴地回了雪山,至于猫仔,孩子大了,也要寻找春天嘛!

基于宿主出言不逊,冷血无情,用完就丢,001决定保持沉默。

宿主上辈子他早早退休,没过几天好日子就出了意外,被002绑定带到了这里,这次又怎么可能让他如愿?

猫仔看着驮着叔叔飞走的舅舅,默默无语。

真是的,嫌弃他还找这么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不就是嫌他的个头越来越大吗?他还是可以变小的呀!

猫仔到底没有变小,就像是他再没有改名字一样,有些事情,习惯着也就习惯了。

他现在还挺喜欢人类的生活方式的。

猫仔穿着华丽的羽毛衣,踩着暖烘烘的鹿皮靴,向自己的部落走去。

他和两位长辈不同,作为长在新大陆的有理想有抱负的新潮雪豹,比起当王,他更想当部落酋长。

回到雪山的这一天天空湛蓝,雪域高原一如既往的广袤神秘,这里白雪皑皑,冰川峥嵘,明媚的阳光也无法融化它半分。

即便如此也不显得冷肃,马鹿、盘羊等穿梭在参天的树林和宁静的冰湖间,所有这一切在雪山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明丽壮美。

“终于回家了!”

周末俯瞰着这片属于他的领地,一个纵身直接从滕欢的背上跳了下来,在空中做了几个螺旋转体后,直奔一只高山长腿兔而去。

滕欢身形一顿,随后收拢翅膀,看到那只在雪地上蹦蹦跳跳的兔子,也跟着追了上去。

原本正在觅食的兔子忽然看到前方的雪地上有一团阴影向他的方向而来,先是疑惑,随后抬起头,两只长耳朵瞬间绷直。

草!雪豹!还是两只!

兔子撩开大长腿就开始跑。

只是它跑的再快又怎么可能跑得过雪豹,累的呼哧带喘的兔子忽然躺平,在周末不解的目光中大变活人,一个姿势妖娆的壮汉躺在雪窝子里,关键是他浑身还赤条条的。

周末狠狠地闭了下眼睛,终日捉兔子,没想到刚回老家就被兔子给坑了!

谁能告诉他,为什么那么可爱一只兔子变身后竟然会这么粗犷壮硕。

这简直太不科学了!

滕欢倒是还好,只是既然都能变成人了,当然也就不能吃了!滕欢舔舐了两下爪子,真是有点儿可惜。

001暗戳戳地冒头:“宿主,悄悄告诉你,科学的尽头是神学哦!”

001最近有点儿皮,周末不想理他。

他看向兔大叔,将目光锁定在对方脖子以上,问他:“你既然能够变身,那还跑什么?”

兔大叔这个时候也认出眼前这位就是他们的王,顿时浑身不自在起来,听说这两位特别喜欢玩火儿,一个不好他就能变成烤兔。

不过王既然问话,他也不敢不回答。

“听风雷鸠说,您要求变成人要穿衣服,我这项技能还不太熟练,怕被抓去劳改。”

周末在顺利变身后,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苍凛大陆8888条建议,因为条目太多,他已经忘了自己究竟说过什么了。

想不起来可以随口胡诌,反正他说的话就是王法。

滕欢将目光锁定在兔大叔那一头粉毛上,对他说的话持怀疑态度。

周末化身口替:“你刚刚明明是白色的,现在却长了一头粉毛,都已经能够控制头发的颜色了,竟然还说自己技能不熟练!你以为我眼瞎吗?”

兔大叔委屈至极:“王,春天到了啊!”

自从人类出现,大家伙儿已经跳出了生物本能的限制,那啥啥也不再只是为了繁衍,所以周末也就没有想到兔大叔竟然如此传统,非春天不求偶。

等等~

兔子可是出了名的能生,也不知道能变成人的兔子还会不会一抱一窝。

周末决定把这个作为自己研究的一个分支,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对方询问夫妻生活二三事。

滕欢也不舔爪子了,支棱着耳朵准备听八卦。

兔大叔很纯情,听到王竟然询问如此私密的问题登时突破了瓶颈,“歘”地一下,浑身都覆盖了一层粉嫩的衣服。

周末:“……”

滕欢:“……”

001冒头,开始拍照。

粉红色的兔子啊,多难得啊。

兔大叔忸怩了几下,然后有些羞涩又有些骄傲地道:“我相中的是一头巨狼!”

周末肃然起敬:“玩儿的够野的呀!”

“还行,全赖王的赐福。现在跨种族恋爱很流行的。”

周末没想到这还是个潮族,只能道:“预祝你成功,不过以后你可得小心点儿,别哪天不长眼,一不小心就给伴侣加了个餐。”

滕欢深以为然,想想两者的兽形,巨狼一口就能把长腿兔咬死,两口就能把它干掉。

没想到这家伙不仅心气儿高,还胆儿肥,竟然敢肖想天敌。

兔大叔当然知道王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不过他不怕,因为他有一颗能干的心!

……一只兔子尚且野心勃勃,周末真的甘心放弃手中的权利吗?

周末用大脑袋在滕欢颈边蹭了蹭,“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吗?现在的生活才是我最初的梦想啊!”

滕欢看他眼底不同以往的认真,知道他没有骗自己,既然如此,他也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足下用力,整只豹已经蹿了出去,没防备的周末被扬了一头一脸的雪。

他大力地摇晃着脑袋,对上滕欢回首望过来的眼神,似乎听到对方正在对他说:“快来呀!快来追我呀!”

周末顿时一个激灵,好肉麻,好喜欢!

他撒开矫健的四肢,追着那道身影跑了出去。

第89章 动物也疯狂22

耳边是烈烈的风声, 四野是终年不化的积雪,奔跑在雪域高原上,他的思绪也似乎在随着身体的跃动浮沉。

周末回想起了上辈子, 他为什么叫周末?这个姓氏既不是来自父亲,也不是来自母亲, 仅仅只因为他出生在周末而已。

仅此而已。

他的出生就不受期待, 父不详,母不爱,小小年纪就挣扎着讨生活, 如果不是D3星法律严苛, 他早就被母亲抛弃了。

儿童天性中对母亲的濡慕之情也被那个女人亲手抹杀了,那个女人是个烂赌鬼,又酒精成瘾, 什么都比孩子来得重要,更何况是一个被她视作累赘的孩子。

有那样一个疯魔的母亲, 当他将渴望的眼神投到周围时, 得到的只有同情、好奇和厌恶。

他是那个女人无法摆脱的儿子, 那个女人也是他难以摆脱的至亲。

明明有着世上最浓烈的羁绊, 两个人却在彼此折磨。

周末是个早熟的孩子, 在知道得不到想要的母爱后,他也不再试图扮演一个好儿子。

他知道怎么激怒对方,那是年幼的他做出的最有力而又无言的反抗。

尽管那种反抗换来的是变本加厉的殴打, 可他还是觉得痛快。

那时还真是天真哪!

周末的嘴角弯曲出微笑的弧度,每一寸都好像被丈量好一般,和以往相比分毫不差。

耳边似乎又回荡起那个女人歇斯底里地咆哮:“你这个怪物, 你为什么还在笑?你给我哭,哭啊!”

后来, 那个女人死了,周末心里有些轻松,过多的却是空落冷寂。

他没有朋友,再无亲人,随着那个女人的死亡,他的枷锁终于解开,可他在世间唯一的羁绊也消失了。

吃了太多的苦,周末最大的愿望莫过于过的轻松一些。

后来他有了读书的机会,别人眼中的他天分极高,可只有周末自己知道他的天赋全是靠努力堆出来的,不是虚荣,只是想要早些过上想要的生活。

后来他发现博学并不能让他过的轻松,所以果断拒绝导师的邀请。

选择做一个骑手并不是心血来潮,那是他经过周密计算得出的躺平捷径。

速度带来的不仅有刺激,还有伴随的风险,现在想想,那时的选择未尝没有赌命的成分。能够过上想要的生活自然很好,如果死了似乎也没有什么可惜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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