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吗?
好吃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可能过于荡漾,路席轻咳一声,摆出一本正经的模样说:好吃。
男人并未嘲笑他,只浅勾嘴角,再次为他递上一串新的烤串。
这次是蔬菜,经典烤韭菜。
韭菜自古以来就有「壮?阳」的说法。因其独特的辛辣香味,喜欢的人很爱吃,讨厌的人嘛,大概是闻见一定要躲得远远的,就更别提品尝。
路席点韭菜的时候完全没有这么想,这会儿脑海里不知为何冒出这种想法,以至于他感觉摊主看自己眼神都有点不对劲。
他该不会以为自己很虚吧?
好在因为饥饿,路席暂时没有时间去想别的事情,专注眼前的烤韭菜。
烧烤之中,对于蔬菜的把握其实是很困难的。
蔬菜不像肉类,大多数肉类只要烤熟,调料够味,就不会太难吃。
因为形状性质的不同,烤蔬菜往往需要更多技术。
不能考得太干,咬不动;烤的时间过短,又会出现不入味或者没熟的情况。
可这串烤韭菜,里面的水分不仅没有被烤干,在没有过多调料的情况下还能保持味道,可见烧烤之人对火候的把握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淡淡的韭菜香气被烧烤料激发的彻底,却又不过分。
此刻的路席已经无法用其他言语来形容,只有两个字好吃!
他满足的笑容全部都被男人收录眼中,可以看出来他很喜欢自己做的烧烤。
边序又扬起嘴角,再没有比食客最真实的反应更让厨师高兴的。
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今天笑的次数,可能比他以往任何一个月加起来都要多。
然后接下来,路席又吃了烤鸡腿、烤土豆片、烤黄瓜等等。
就没有一样不好吃的,每一样都非常符合路席的口味,可以说是他此生吃过最好吃的烧烤也不为过!
点的十根烤串很快就被路席消灭地一干二净,要不是没钱,他至少能再来二十串!不不不,三十串也可以!
可能是有了他这个客人的缘故,在他吃烧烤期间,又陆陆续续来了好几个客人,每一个都是和路席一样,尝到男人烧烤以后都表现得像没吃过好东西一样。
路席就在一旁偷笑,你看,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之前他还奇怪怎么没有人,可能只是大家没有来尝试过。
不过很快他就在和男人的闲聊中得知,原来这是他第一天出摊卖烧烤,而路席,恰好是他的第一个顾客。
这种特殊的感觉让路席心中一喜,不过他很快就想到,自己没带钱手机还没电
作为我的第一个顾客,我给你免费吧。
不用不用!路席摇头表示拒绝。
人家小本生意,怎么能占他便宜?第一个客人就吃霸王餐,这多不好?
路席本想说自己帮他干活抵债之类,这样他也不怕自己明天不来还钱,可不知道怎么的,到嘴边的话就变成:我要不我以身相许?
作者有话说:
原本的预收要写什么我已经忘记了,所以改成这个,不喜欢的可以取收,不要打我qwq;
关于本文
我真的很喜欢霸总受x壮汉攻的设定,喜欢看一些霸总受被撕破西装这样那样的戏码(一些xp)。
由于我的攻一定会做饭,于是就诞生了这篇文,应该是有点偏美食文的沙雕文。可能跟我写过的另一本会有一点像吧,反正我就是没有创造力的作者啦。
最后:作者幼儿园没毕业文笔这种东西不存在的,如果看到不喜欢的可以退出,你好我也好。
感谢你看我碎碎念到这里,祝小可爱们看文开心
预收:直男霸总又被钓[【穿书】,求收藏;
慕秦穿成一本小说的炮灰霸总,在他努力之下,和书中的反派大哥结婚了。
新婚之夜,慕秦失忆,醒来以后坚信自己是直男。
得知自己老婆是男人,慕秦:这不合理,我怎么是弯的?
为恢复记忆,慕秦勉强和大哥生活在一起。
大哥不穿衣服在自己面前乱晃,慕秦冷漠脸:我是直男。
大哥动手动脚还要抱抱举高高,慕秦正经脸:我是直男。
大哥撩开衣服给他摸八块腹肌,慕秦严肃脸:我是直男诶?这腹肌有点好摸。
终于有一天,他被大哥用领带绑住手,捏着下巴强吻:乖,叫老公。
慕秦:!!我怎么不仅是弯的,还是个0?
那天晚上发生什么他也不记得,只知道第二天醒来,腿都是软的:)
霸总心路历程:我不可能是弯的!我怎么是弯的?我居然还是0?
算了,躺平。
当0也挺好的\(≧▽≦)/
受:我也不想当0,可他给我做饭,让我摸腹肌,还叫我宝宝。
攻:你把我掰弯,现在还好意思说自己是直男?
表面严肃内心八卦总裁受X专情糙汉攻;
第2章
哪有第一次认识就跟人家说要「以身相许」的?
旁边食客投来异样好奇的眼光,路席已经听到他们在窃窃私语:是个gay啊。
我不是啊!
路席想解释,结果一抬头就撞进男人深邃的眼眸里。
那眼好像能看透自己内心最深层的想法,路席只感觉自己的一切在他面前好像都无所遁形。
然后他跑了。
跌跌撞撞跑出一段路以后,路席才喘着气停下。
大脑在告诉他应该回去跟男人解释清楚,而现实是:他又迷路了!
更像个吃霸王餐的了!
他会不会报警抓自己?
堂堂一总裁吃霸王餐被抓这种事情,根本无从解释!
不过这么乱跑也有好处,路席总算找到归家的路。
进门第一件事情就是充电,看见手机电量迅速增加,路席心中才稍微踏实了一点。
然后他就坐在小板凳上,守着手机充电,无处安放的大长腿最后变成没形象的叉开,托着腮思考人生。
今晚真是狼狈又充满惊喜的夜晚。
有生之年居然能在路边摊吃到他此生吃过最好吃的烧烤。果然高手在民间!
那么问题又来了,明天要怎么去找他呢?自己完全不认路,也不知道他的电话早知道就问一下好了。
一想到明日的新闻头条可能是「麓时集团总裁吃霸王餐不给钱」之类的话题,路席就有点想死。
明天怎么说都要找到他!
小板凳坐着有点累,趁充电这会儿路席赶紧去洗个澡。
出租屋虽然破旧,但好歹有独立的卫生间也有一个小小的热水器,虽然没有浴缸不能泡澡,一个人淋浴还是足够的。
冲洗掉身上黏腻的感觉,路席神清气爽地走出来。
下一刻,他眯起眼睛,目光落在自己胳膊上,白皙的胳膊,几个红色的包格外显眼。
紧接着路席又发现,大腿上也有。具不完全统计,就洗澡这么一会儿,自己全身上下被咬了至少十几个包。
等他人躺在床上想要休息时,周围全是嗡嗡的声响,根本睡不着!
全是蚊子,蚊子!
而且床板还硬得要死,连个垫子都没有,床单都是路席自己勉勉强强铺上的。
没错,他就是个废物。离了保姆和管家不能生活,想罗管家了
路席躺在床上不由悲从心来。
为什么找女主非要租这么个破屋子呢?就不能租个好点的吗?
租房这件事情可是助理阿德负责的,路席当即开机给阿德打电话,也不管这时候应该是下班时间。
好在阿德作为总裁助理,向来是二十四小时待命,第一时间接通了电话,喂,总裁,有什么事情吩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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