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2 / 2)

伟子学成出师那天,我正好去班主任家中拿成绩单,他在叔叔家大宴宾客,我也留下来了。大人们在客厅里闲聊,仍对他的前路表示担忧,感叹除非像伟子的祖爷爷那样,做到御厨的地位才值得荣耀,否则一个烧饭师傅又有什么出息?我听不下去,跑到厨房打下手,他正在做豆豉蒸排骨,盘算着共有多少客人,自言自语道:“砍成麻将大小,一人五块,刚好够分。”

我看着他,他看着自己的手,一边砍一边吹口哨,神采飞扬的模样,和那个把药丸当糖果开心地吃下去的男生并无不同。我拍着葱和蒜,有一句没一句地听他说话,他学的是川菜,说近几年川菜有走红全国之势,过完这个夏天,他决定去上海当一名厨师。

吃饭时,我尤其喜欢白切鸡,盘子里摆着一只通体玉亮的鸡,以香菜装饰,配一碗麻辣调料,客人可根据自己的口味适当添加。我尝一口,肉质鲜嫩爽滑,问:“它叫什么?”

伟子递给我一杯酸梅汤,笑着说:“绿林好汉。”

闻者无不大笑。再喝一口酸梅汤,酸中隐隐有花香,原来加了贵州古镇秘制的玫瑰糖,入口有山野滋味。而饭后的白粥,熬得既不见水又不见米,据说粥熬成这样才算境界,佐一碟咸菜,吃起来更是爽口。

一顿饭下来,长辈对伟子再无微词。班主任连声夸他,他淡淡地笑:“我相信做任何事只要肯花心思,就一定能维持一个不坏的水准。”帮他收拾碗筷的时候,我一回头,看到墙壁上我和他的影子重叠,无可分开,烟火夫妻仿佛就该是如此。我像夸赞饭菜可口般,自然而然地说出来:“我喜欢你。”

伟子洗碗的手停顿了一下,说:“我喜欢做菜。”

我又说:“你是我的理想。”

他笑了:“我喜欢做菜,也是我的理想。”

见惯了长辈抱怨工作不如意,懒散混日子,可有个人告诉我,他是把工作当理想来做,我有片刻的怔然,又欢喜起来,我喜欢的男子,应该就像他,体面而自重,心念单纯,为喜好执迷,下功夫去追索。

真丧气,我向他表白,他却顾左右而言他。可我没有感到太难过,也许是他的语气温和,也许是我尚年轻,认为还有大把未来去争取他,也许是我头脑简单,神经大条,也许是他忽地低头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总之,我不见得多么难过。

两年后,班主任举家搬迁到南京,我并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也就无法再得知伟子的音讯了,难过才陡然袭身,如烈焰焚身般辛辣焦灼。但我是记得的,他说他要去上海当厨师,于是高考后,我填的全是上海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我如愿以偿。

不知道他究竟在哪家饭店做厨师也不要紧,《西游记》里猪八戒说过:“待俺一家家吃将过来!”我也是可以的。去不同的川菜馆点菜,首先翻菜单,看看是否有一道名叫绿林好汉的菜,若没有,那就点豆豉蒸排骨吧,仔细观察排骨的形状。若仍让人失望,就再要一碗白粥吧。这三样菜式,已经足以让我断定他是否就在这家店了。

我一向不聪明,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个蠢办法。至于找到他之后再怎么办,谁在意呢?二十出头的年纪,就算什么都缺,也不会缺少乐观,以为世界上的事情都有足够的余地和机会去争取,并深信不疑。

只可惜,上海的川菜馆虽然不少,几年下来,我和宋凯几乎光顾过每一家店,我想要找的人始终没有出现。渐渐地我习惯了随遇而安,再不像从前那样,吃完饭掉头就走,我开始喜欢陷在靠窗的桌边,吹着风发呆,宋凯咬着香烟,捧一本书陪着我。

我喝一杯冰镇酸梅汤——随便什么味道,坦白说,都不是太难喝。当初的伟子说过,土豆和豆腐怎么做都好吃,只要主料对了,纯天然都可以施施然端上桌。或许,有天我也能接受川菜之外的各色佳肴,湘菜和江浙菜也很好味,我当然知道。

常常在川菜馆坐到打烊才离开,外面偶尔有雨,偶尔有风,偶尔会和路旁的一只猫咪对视。而此刻,那个人大约也在同一阵风里停留过,为同一场雨抱怨几句,这么一想,世间万物当真还有温暖的。

E.

有个周末,宋凯加班,我独自找了一家川菜馆吃饭。店面很小很吵,仍是点熟悉的菜,仍是不可口。我有点小感冒,吃什么都味如嚼蜡,昏昏沉沉地找人搭讪,第一个理我的人是个抽绿沙龙喝白酒的女子,她在下巴处纹了一只七星瓢虫。她给我讲故事,虽然我听过,还是努力地听得津津有味。这个世界总有些人举止怪异,但背后必然有理由,可没有人去计较,互相配合就好。

“有个女孩跑遍整个小镇,去买那个他抽过的烟。这不是故事,是一首歌,《你抽的烟》,许美静唱的。”

我说我知道,我也讲个故事给你听吧。宋凯找过来时,女子趴在桌上不省人事,我也有些醉意。他摸一摸我的额头,黑着脸把我拎起来,带我到附近的超市买感冒药。

然后在收银台,我看到了伟子。他推着购物车排队,两名女子在他身边侧脸轻声交谈。他的购物篮里有很多做川菜的作料和不同图案的青花碗,多年前他就说过,青花碗盛白粥是绝配,会令吃粥也很享受和愉悦。那会儿我称他为大厨师,他说叫手艺人更恰当,在他看来,一道餐后甜品比三峡工程更重要,这是他热爱的工作,他乐意做得尽善尽美。而我,尚未来得及告诉他,对我而言,爱人的转身离开,比总统之死的意义重大。

我不再是1998年横冲直撞小狮子般无知无畏的女孩了,我穿细高跟凉鞋,小吊带衫,七分裤,可伟子仍一眼认出我,如同我一眼认出他那样。他急匆匆地挤过来,大声喊着我的外号。

他还是叫我火龙果。当年我就是这么个张牙舞爪的女生,仗着青春,怎样装扮都不难看,运动会当天,上衣是红色,裤装是紫色,脚上是嫩绿色的球鞋,像个挤在一小则笑话里的错别字,一目了然,让他在那么多人中,笔直迅速准确地奔向我。他问:“火龙果,你好吗?”

“那你呢,在上海哪家饭店做事?”

第 6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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