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婉琳失联的隔天早晨,陈歆妤的眼睛肿胀得像是过敏,事实上她根本没睡。
凌晨五点,她跟着林致清前往报案,留下完整笔录後,再去巡视婉琳提过的租屋处。
套房小小一间,门口贴着的电费催缴单显示她真的住过这里,室内虽简陋但整齐,只剩一袋没拿走的卫生棉与笔记本。
笔记本内页撕掉了几页,最後一页写着:
那个人又来找我了,我不确定是不是他,但他戴了帽子,站在对面便利商店,连续三天。我知道我跑不了,但如果哪天我不见了,请帮我告诉那个nV孩不是她的错,我从头到尾,都知道那不是我们的选择。
笔迹颤抖,墨水还有几笔沾了泪痕。
林致清皱着眉头看完,长叹一口气,「我们只能从周边监视器调,看能不能追踪到那个戴帽子的男人。」
陈歆妤点头,眼神里已经没有泪,只剩下愈发尖锐的怒火。
而此时,台北也传来新的消息,何煜昇收到法院寄来的存证信函。
原告是「创艺集团文化事业GU份有限公司」,内容主张:
本公司自始未参与任何非法拍摄活动,对於何律师於公开记者会及多篇文章中直接或间接暗示本公司涉及受害者X剥削之行为,构成严重毁谤,特此提出民事告诉并要求损害赔偿金新台币五百万元整。
何煜昇看完,冷笑一声,把信往桌上一丢。
「终於来了。」他淡淡说。
律所内部立刻召开紧急会议,几位年长的合夥律师脸sE凝重。
「何律师,我知道你有正义感,但这条线……你真的要走到这麽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们不是记者,也不是检察官,若你一意孤行,到时候不只你,连所里也会被牵连。」
何煜昇平静回答,「我早就准备好了,这条路不是用来保全我自己的声誉,是为了让真正需要法律的人知道,他们不是孤单一人。」
他的眼神坚定,像钉在地面上的剑,没有人再劝说。
因为他们知道,这场仗,他不打,是别人要去Si。
陈歆妤回到台北後,立刻收到一则未显示号码的语音留言。
播放出来的声音让她瞬间脸sE变了。
「你好,陈歆妤。我是林采蓉的母亲。她三天前离家,说要跟你见面。我想知道她是不是在你那里。」
她立刻回拨,电话却关机。
林采蓉,曾经在补偿协议中最早「和解离场」的nV孩,曾说过「再也不想看见这些烂事」的nV孩,我的同学失踪了。
三天前正是她记者会之後的隔天。也是第一波媒T爆料引发风暴的高峰。
她重新翻开对话纪录,最後一次讯息是:
我不知道你哪来的勇气,还是想跟你说……谢谢你。
然後就再也没有下文。
她迅速整理出林采蓉可能去的几个地方。当初她们共通的拍摄地点、一家长期联络的摄影棚、一个她曾短暂打工的甜品店,甚至还有一间卖二手衣的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