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才吃的方便面,全部被吐了出来。
当藜麦和藜菽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两人眼前,全身上下都全是血色。
还好不远处就是河流,两人拿起一身衣裳,跳进河里,洗干净。
随意用河水将衣服上的血液洗干净,挂在驴车上的木架,继续前进。
这一次,藜麦和藜菽在下面走着驱赶驴车。
面无血色的藜荞和沈万银虚弱地躺在驴车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正常。
藜菽心疼地看了一眼藜荞,劝道:
“小妹和沈公子,你们俩要习惯一下,往后说不准还会遇到多少次。”
第74章逃难队伍
“我…我尽量。”
藜荞只要一闭眼睛,就是刚刚发生的血腥场面,浑身瘫软无力,连另一侧躺着沈万银都顾不上羞涩。
沈万银何尝不是如此,连鸡都没杀过的人,根本无法动弹。
对此,藜菽无奈地看了一眼,牵着驴继续往前走。
在这种情绪的影响下,接下来的几天时间中,一行人中间的气氛一直萎靡不振。
只有藜麦时不时离开队伍,得来野鸡、野兔,让藜荞做了换换口味。
两人看到藜麦和藜菽没受到多大影响的样子,也逐渐缓解两人紧张的情绪,开始琢磨前往扬州的事。
特别是沈万银,将血色藏在心底后,每日都在计算何时可以到达宝应县。
“藜姑娘,依你所见,我们此时身在何处?距离宝应县有多远?”
闻言,藜麦看了一眼沈万银。
按照她的步子,一日就能到达宝应县。
但现在还有其他三人,加上驴车装载重物,道路难行,根据这段日子的脚程计算。
“还有三日。”
“那快了。到了宝应县之后,我们乘船顺风而行,一路往下,不出三日的功夫,便可到达扬州。届时,藜姑娘三位也可轻松不少。”
说起可以回家的事,沈万银的语气中是藏不住的喜悦。
藜荞和藜菽的情绪不免被他所影响。
只不过两人想的是,把沈万银送到家,他们也可以回到让自己安心的新家——山谷。
比起外界的混乱,他们更喜欢山谷的宁静和安详。
在几人的期待中,四人的身影逐渐靠近宝应县。
四人下意识选择的停靠地点和之前一样,一看见眼熟的地点,三人脚步轻快地渐渐靠近。
走在最前面的藜麦却突然停下步子,目光瞄准岸边躲藏身影的位置。
“有人!”
“谁?”
“难不成越人知道我们要来这里?”